上海金融监管局:持续提升上海供应链金融服务能级

时间: 2024-07-11 12:48:25 |   作者: UV-LED固化灯

  中证网讯(记者 赵白执南)记者7月10日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即上海金融监管局)获悉,该局以建设“四新”工程为统领,打好监管和政策协同“组合拳”,坚决当好“担当合作者”,联合有关部门印发《上海银行业保险业建设供应链金融示范区行动方案》,推动上海供应链金融示范区建设,持续提升上海供应链金融服务能级。截至一季度末,上海银行业依托链上核心企业或平台累计向1.13万户小微公司可以提供贷款支持;供应链各类业务表内外余额4710.65亿元,同比增长14.72%。

  具体而言,一是锚定合作共赢,推动供应链金融生态建设。引导辖内金融机构立足产业链之本,协同链上企业,构建产业、金融、科技良性循环的供应链金融服务体系。联动有关部门向机构提供包括民营总部、贸易总部等在内的总部企业清单,推动机构广泛对接重点企业、行业协会及重点产业集群。引导机构妥善处理供应链金融参与各方利益与责任,保护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激发其他主体参与供应链金融的意愿和动力,打造共建共享共赢的供应链金融生态圈。

  二是锚定科技赋能,助力供应链金融创新发展。引导金融机构转变理念,大力推进区块链、物联网、大数据以及人工智能等技术在供应链金融领域的创新应用。鼓励机构提升供应链金融数字化建设水平,强化供应链金融智慧风控管理,增强服务能力。指导机构合规开展供应链金融线上贷前、贷中、贷后“三查”工作,建立全流程线上资金监控模式。引导机构扩大远程开户试点,稳慎开展异地供应链金融业务。

  三是锚定风险防范,守牢供应链金融合规底线。引导金融机构完善供应链金融全过程风控管理,完善核心企业经营及其产业链风险分析与预警,加强对核心企业经营状况、核心企业与上下游链条企业交易情况的监控。指导平台类供应链金融严格做好自主风险防控,加强对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和第三方数据等信息的跟踪管理,严禁开展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虚假供应链金融,禁止机构同“伪创新”平台和企业组织合作,防止供应链金融异化为违规融资工具。

  四是锚定能级提升,发挥供应链金融辐射效应。鼓励金融机构通过科技赋能加大仓单和动产质押融资力度。强化与核心企业及其他参与方合作,加强产业细分、垂直场景的研究与服务。利用信息流、资金流、物流和商流的“四流合一”,破解供应链金融开展过程中交易、票据、货物等真实性可控难题,提升供应链金融服务深度。围绕总部经济建设,提升上海对关键产业链供应链的集聚辐射效应,增强跨境产业链金融服务能力,协力推动长三角一体化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服务全国高水平发展大局。

  上海监管局表示,下一步将持续践行“四新”工程,充分的利用上海作为国内大循环中心节点和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链接的优势,引导辖内金融机构全方面提升金融服务产业全链条能力,建设有代表性、示范性的供应链金融创新示范区,助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能级再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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